一、服務目標: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CRPD),其中第19條自立生活與融合社區,即規範障礙者有權利選擇在哪裡居住以及和誰居住,各國有責任發展社區居住及自立生活方案,促使障礙者和一般人擁有平等機會融入社區,香園紀念教養院致力提供身心障礙服務並重視障礙者各項權利,因此因應國際趨勢發展,將理念融於服務方式中,故本院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區居住補助作業要點,辦理『成年心智障礙者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計畫 』在社區中租賃房舍提供年滿十八歲以上,六人以下心智障礙者社區居住服務。
二、開案指標:
1、年滿十八歲以上領有心智(自閉症、智能障礙、第五類及第六類慢性精神病)障礙手冊,經香園紀念教養院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專業團隊評估及各縣市政府需求評估中心為建議使用社區居住服務模式。
2、未經政府委託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惟日間於社政、勞政或教育單位接受教育或照顧者不在此限。
3、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或身心障礙者父母無力照顧者優先。
三、服務內容:
1、居住環境規劃。
3、健康管理支持。
2、社會支持及提升人際關係。
4、休閒生活與社區參與。
5、日間服務資源連結。
6、住民權益維護及申訴意見處理。
7、財務管理與規劃。
8、增進住民與家人互動頻率。
四、未來展望:
達到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之倡導,指導住民能獨立生活、自立於社會中,和社區居民一起關心社區中的人事物,促使社區居民真誠接納身心障礙者,共同為社區努力,營造美好的生活。
五、生活剪影:
洽詢電話:03-5690951 分機214 (社工組-邱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