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園紀念教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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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單位資料::
法人/單位全銜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香園紀念教養院
負責人姓名
蔡永興
設立許可機關
台灣省政府社會處
核准立案日期文號
078/01/13 -- 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十三日 八五社六字第五一四一七號
議決發起勸募活動之董(理)事會
經 第10屆第3次董事會決議辦理
活動類型
一般勸募
登記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中正路三段130號
聯絡地址
電話
03-5690951
::勸募活動申請表::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活動編號
105000250
活動名稱
籌募「香園106年度身心障礙者多元服務經費」辦理【香園9999‧love-going】第3期勸募活動
用途
1.作為本院106年度身心障礙者教養服務、技藝陶冶訓練、獎助學金、專業人員培訓、文宣以及活動費等。
2.充足教養經費,可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專業的服務,令其獲得更多元的成長。
3.提供家境清寒服務對象獎助金,可減輕家庭的負擔。
4.藉由勸募活動增加機構的經費來源,以穩固並提升機構的服務品質。
(檢附詳細計畫)
勸募方式
其他:
校園宣導、媒體宣導、活動勸募、網路勸募、文宣勸募、愛心店家勸募及企業勸募…等。
活動所在地
全國性
必要支出
由募得款項支付
期間
106/01/01 至 106/12/31
費用來源
依公益勸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由募款所得中支應之。
預定勸募總額
13,250,000元整
募得財物保管方式
香園教養院專戶儲存
預定徵信方式
1.《香園網站》http://www.hsiangyuan.org.tw/ap/index.aspx公告
2.《香園期刊》
勸募對象
社會大眾
備註
1.辦理公益勸募活動應依「公益勸募條例」、「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及「公益勸募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2.勸募活動之實施辦理情形,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
3.勸募所得財物應依主管機關許可之計畫使用。
4.勸募活動期滿翌日起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備查勸募活動辦理情形。
.版權所有: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香園紀念教養院.瀏覽人數:2246271.Email:hsiangyuan3344@gmail.com .湖口院區本院:(303)新竹縣湖口鄉湖鏡村中正路三段130號、新豐院區分院:(304)新竹縣新豐鄉福興村2鄰36號.聯絡電話:03-5690951.傳真電話:03-5690609,請於週一至週日08:00~17:00來電洽詢。.IE7.0,Firefox.20以上版本.最佳螢幕解析度 1024x768 |隱私權宣告|資訊安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