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園紀念教養院
聯絡我們 │ 網站導覽
全文檢索
1.作為本院105年度身心障礙者教養服務、技藝陶冶訓練、獎助學金、專業人員培訓、文宣以及活動費等。 2.充足教養經費,可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專業的服務,令其獲得更多元的成長。 3.提供家境清寒服務對象獎助金,可減輕家庭的負擔。 4.藉由勸募活動增加機構的經費來源,以穩固並提升機構的服務品質。 (檢附詳細計畫)
校園宣導、媒體宣導、活動勸募、網路勸募、文宣勸募、愛心店家勸募及企業勸募…等。
依公益勸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由募款所得中支應之。
香園教養院專戶儲存
1.《香園網站》http://www.hsiangyuan.org.tw/ap/index.aspx公告 2.《香園期刊》
社會大眾
1.辦理公益勸募活動應依「公益勸募條例」、「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及「公益勸募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2.勸募活動之實施辦理情形,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 3.勸募所得財物應依主管機關許可之計畫使用。 4.勸募活動期滿翌日起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備查勸募活動辦理情形。
.版權所有: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香園紀念教養院.瀏覽人數:2386945.Email:hsiangyuan3344@gmail.com .院區地址:(303)新竹縣湖口鄉湖鏡村中正路三段130號.聯絡電話:03-5690951.傳真電話:03-5690609,請於週一至週日08:00~17:00來電洽詢。.IE7.0,Firefox.20以上版本.最佳螢幕解析度 1024x768 |隱私權宣告|資訊安全政策